聊城市测绘院招聘测绘技术人员公告
聊城市测绘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测绘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聊城市测绘院系聊城市水利局所属的科级差额事业单位,现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勘界测量、房产测量等专业总承包乙级测绘资质、科学技术(测绘工程、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咨询乙级资质。多年来,我院先后承揽了引黄济青、引黄济津、引黄入卫、徒骇河金堤河马颊河治理工程、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测量;聊城、滨州、临清、博兴、阳谷、莘县、高唐、汶上等地形测量;聊城市县级行政区域勘界;茌平、乐陵、沭阳、宿州、黄山等地籍测量;棘洪滩水库、聊城电厂水库、谭庄水库变形监测等近百项大中型测绘项目的施测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招聘岗位:工程测量、地籍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地图制图、房产测量等相关测绘专业岗位;或具有从事测绘生产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熟练技术人员。主要招聘对象为测绘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相关专业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外业测绘生产人员和地理信息数据入库及其管理人员。
三、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2、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具有项目经理管理经验、持测绘专业的注册测量师、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采用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的方式。
五、聘用薪酬待遇: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月工资800元,外加绩效工资; 2、具有从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测绘工程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000元,外加绩效工资; 3、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五年以下测绘生产经历的,且具有工程师级以上职称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月薪暂按1500元,外加绩效工资; 4、具有五年以上工程测绘经历的,且持有测绘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薪酬面议。
六、招聘程序:自愿报名—资格初审—书面考试—面试—外调—确定录用—签订试用合同。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10年2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另附后一份复印件留存),到聊城市测绘院院长办公室(聊城市东昌东路76号,市水利局西办公楼9楼),填写报名表。 2、对初审符合条件者,我们将通知参加书面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书面考试内容为:(1)、公文写作20分;(2)、专业综合测试50分;(3)、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30分。 3、对书面考试合格者,我们将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0635-8214907,8209530
下载附件:聊城市测绘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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